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2023秋季招生简章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2023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湘潭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潭高社发﹝2023﹞23号)和《2023年湘潭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潭高社发﹝2023﹞24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8个班

(共计360个学位)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学校招生范围内2023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招生范围:芙蓉大道、书院路、建设南路、湘潭大道合围的高新区管辖区域。

三、

生源类别划分

 1.有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户籍一直在划定学区,湘潭城区范围内无房产。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登记排序。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③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高新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高新区但在湘潭城区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3.有房无户: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登记排序。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高新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登记排序。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取得时间顺序排序(以提交资料为准),录满为止

4.有户无房(第二类):

     户籍中途迁入到划定学区,湘潭城区范围内无房产。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高新区(当年5月31日前迁入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需提供从业证明、租房合同)。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高新区户籍且在湘潭城区无房产,但在高新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四、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2023年6月1日-6月15日平台报名。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2.学校初审:

      6月1日-6月16日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省户籍以及房产数据等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上传资料见《湘潭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上传房产信息的同时,请上传由所在社区盖章的实际入住证明。 

3.交叉审核:

       6月21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4.现场审查:

 6月26日-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综合楼118教室,学校对网上报名存疑的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出生医学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5.调剂录取:
      6月29日至7月3日,湘潭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以上证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按顺序编号装订,交学校存档。
     如报名学生属于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孤儿贫困类型,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结果公示:

      7月4日至7月5日在校门口公布录取结果,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报名的一年级新生必须是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对已入读过小学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现变相留级重新申请学位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学校不为其保留学位。

     3.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是出具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均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六、

咨询电话

    58581988 (周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本招生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2023年5月27日

 图文:教务处

排版:周  倩

一审:周  恬

二审:杨  芳

三审:邓  远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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