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和平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湘潭市和平小学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学校简介

  湘潭市和平小学建校于1942年,在8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健康第一、全面发展”的宗旨,确立了“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教师专业化、学生个性化、学校特色化”为办学目标,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先后荣获“全国首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和谐校园”、“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全国语言文字示范校”、“全国少先队优秀集体”、“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示范传承学校”、“全国足球特色示范学校”、“湖南省示范家长学校”、“湖南省德育课程实验学校”、“湖南省课改样板校”、“湖南省书香校园”等省级以上荣誉近百项。

招生政策

  依据潭教通[2023]30号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为确保我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保证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现特就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划片范围

     雨湖路社区、车站路社区、关圣殿社区

四、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
我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日—6月15日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xiangtan.gov.cn/)

“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时请选择“湘潭市和平小学”

微潭教育

  网上报名只能注册报名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入学依据。

请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实上传用原件拍照的清晰照片(用复印件拍照的证件材料无效)。
(二)生源类别

  网上报名需要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为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政策入学类别: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 日之前, 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 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A.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我校服务范围内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B.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范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在我校招生范围)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户籍,但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在我校招生范围)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

  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提交资料清单

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公办小学)

备注:

  1.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各县市区(园区)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要求提供:

  2.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如户口本信息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产权占比为 51%以上,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 5 月 31 日之前。

  4.无房证明信息数据现已与省自然资源厅打通,如出现无房证明存疑的情况,则需监护人携本人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开具。

录取流程: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报名时选择“湘潭市和平小学”)→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市教育局录取。

招生日程安排
 
 
01
网上报名
  6月1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报名时请选择“湘潭市和平小学”)
02
网上初审
  6月1日至6月16日。信息不符合退回的,需在此期间补充上传资料。
03
交叉审核
  6月21日,市教育局组织进行交叉审核。
04
现场审核
  6月26日至28日,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现场审核根据五大生源类别准备相应的原件(与网上报名提供的证件相同)和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不退回。
05
调剂录取
  6月29日至7月3日,由市教育局进行调剂,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进行录取操作。
06
结果公示
  7月4日至5日,新生招生结果公示,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示:1.学校的新生报名全部在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做到“一人一号,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网上报名平台的学生信息审核学校申报学生学籍情况,网络平台外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请确保所提供的学生及家长信息准确且无虚假,因错误、虚假信息所引起的后果概由家长自负。

2.需要复印的材料请用A4纸复印,按所列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好。

3.报名先后次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家长按照步骤,在规定日期里错峰登录操作。请关注“湘潭市和平小学”公众号。

招生咨询电话:0731-58264606招生咨询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湘潭市和平小学

2023年5月29日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链接查看:

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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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湘潭市和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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