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是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创办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与湘潭大学共同建设,湘潭市教育局主管,湖南省教育厅唯一直属高级中学长沙市一中全面支持办学。

  学校全面秉承百年名校长沙市一中优良办学传统和成熟育人模式,以“公、勇、勤、朴”为校训,以“严谨、务实、规范、创新”为校风,以“崇尚自然,自主生长,健康幸福,追求卓越”为育人理念,整合湘潭大学、长沙市一中和湘大附校优质教育资源,强化责任意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激发与锻炼,努力培养以“人格自尊、学习自主、行为自律、生活自理、管理自治”为特色的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时代新人。

  长沙市一中全面支持湘大附校高质量办学,派出在长沙市一中、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等多所学校从教30余年,在副校长和校长岗位卓有成效的长沙市优秀校长罗烈担任校长,组建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担任副校长的优秀管理团队,聘请长沙市一中23名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名师和师生成长导师,为学校课堂教学“问诊把脉”,积极打造实效课堂。受聘教师个个声名显赫,包括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赛金牌教练,长期执教高三、教学经验丰富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教研组长等。学校还从湘潭大学聘请20名对中小学教育、教育评价等深有研究的教授、博导担任学校师生成长导师,为学校注入超强力量。

  学校现有高级教师49人,其中特级2名、正高级1名、省市级首席名师2人。办学尚不到两年,已有教师140多人次荣获省市级赛课、精品课等奖励。其中,在2022年湘潭市初中“新视野”课堂教学竞赛决赛中,5名教师全部荣获一等奖,其中2人获得一等奖第一名,2人获得一等奖第2名;在湘潭市高中“新视野”课堂教学竞赛决赛及体育教学比赛中7人全部获得一等奖;在湘潭市 2023 年小学、幼儿园教师“新视野”课堂教学竞赛竞赛中,我校5位青年全部获奖,1人获得一等奖,3人获得二等奖,1人获得三等奖;在2023年5月湘潭市第三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市决赛中,我校4名青年教师全部获奖,2人分别获得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陈源彦老师将代表湘潭市参加7月的省赛;在2023年3月湖南省普通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竞赛决赛暨教育研讨活动中,我校青年教师沈佳仁荣获省一等奖。

  学校现已成为湖南省名师网络工作室、湘潭市中小学体育名师工作室基地校,已与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等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学校构建了校务会领导下的学部负责制。高中部与长沙市一中本部对接,与本部统一备课、统一进度、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辅资料、统一考试评价。初中部小学部与一中集团校全面对接。实施导师制和首席教师制,开展生涯规划指导和心理辅导。组建大学科教研组,实施多学科融合战略。坚持抓常规打基础,抓培优提档次,激发内驱力,强化自主学习能力,走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高质量发展之路。

  学校占地180余亩,投资4.8亿余元,教学综合楼、艺体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公寓、行政综合楼等,建筑面积达9万多平方米,装备有现代化的录播室、朗读亭、听说测试室、书法室、智能机器人等专用教室,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环境宜人。

招生计划

  2023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70人,6个教学班级;招收中学七年级新生500人,10个教学班级。

招生范围

  1.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湘潭大学教职工子弟、桐梓村、高岭社区、先锋乡农场、狮山村、湘大社区;

  2.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

  湘潭大学教职工子弟、桐梓村、狮山村、湘大社区、高岭社区、桃园路社区、金塘社区、先锋村(仅限原住居民)

  (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按市教育局批准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报名方式

  从6月1日开始报名至6月15日结束。请您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演示视频来了,手把手教您快速学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点击超级链接)↓↓↓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县城),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县城),其父母在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城区(县城),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县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县城)户籍且无房产,但在城区(县城)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招生工作主要流程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市县教育局录取。

  特别注意:我校是属于“市直”学校,请家长选“市直”的选项才能找到“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18867396739

  学校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高岭路5号

  敬请关注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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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招生办

编辑 | 赵 倩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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