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车坪学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2023

风车坪学校秋生公告

 

风车坪学校是一所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百年名校。近年来,我校秉承“扎根中国文化 拓展国际视野”的办学理念,树立“为孩子一生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的办学目标,全面打造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致力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身心健康、知行合一、家国情怀、思辨探究”等核心素养的阳光少年。

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发[2023]6号)、《雨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雨湖区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雨教办通[2023]1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之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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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房户一致优先,逐类招生”的原则。请我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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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15日。
2.
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湘潭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3.注意:

① 所有入读一年级的新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平台的学生信息将导入到“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擅自通过招生网络平台之外自行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② 网上报名只能注册报名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审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房户不一致和多套房产均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申报。
请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实上传原件拍照的清晰照片(用复印件拍照的证件材料无效)。
③ 网上报名先后次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家长按照步骤,在规定日期里错峰登录操作。细致填报好。
(二)网上初审:
6月1日~16日,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市公安局户籍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发现信息不符合的将退回的,家长需在此期间补充上传资料。
6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进行交叉审核和区级审核。
6月26日至28日,我校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现场审核需带好以下证件的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
1. 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2. 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若父母离异,请出具法律文书);
3. 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请到市房产局开具法定监护人和儿童的房屋产权证网络查询打印证明;
4.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由儿童出生的医院出具);
5. 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
6月29日至7月3日,雨湖区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7月4日至7月5日,我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电话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1.请确保所提供的学生及家长信息准确无虚假。因错误、虚假信息带来的就学问题概由家长自负。
2.学校阳光招生咨询电话:0731-5286679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7:00

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学校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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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要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为以下五个生源类别。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户籍迁入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且均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其父母在雨湖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买了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雨湖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雨湖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在我校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雨湖区就业但在湘潭城区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我校招生范围内的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雨湖区户籍且无房产,但在雨湖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我校招生范围内的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① 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
② 现役军人子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③ 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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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要求提供;
2.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如户口本信息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5月31日之前。
4.无房证明信息数据现已与省自然资源厅打通,如出现无房证明存疑的情况,则需监护人携本人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开具。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风车坪学校

THE END